科学技术处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科学技术处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创新水平提升为抓手,深化改革、狠抓落实、突出重点、务求成效,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质量和水平,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更好地为“四个湖南”和“四化两型”建设提供智力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高校科技创新领域改革,提升科研管理水平
1.深化以改进科研评价为重点的高校科研综合改革。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精神,在科学研究项目、“2011计划”、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合作等工作中,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科研评价的导向作用,推动高校科研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推动高校实施科学的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创新性研究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代表性成果为重点的评价;对主要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服务和科学普及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为重点的评价;对从事技术支撑和服务的科技活动人员实行以服务质量与实际效果为重点的评价;对高校创新团队实行以解决重大科技问题能力与合作机制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高校创新平台(机构、基地)实行以综合绩效和开放共享为重点的评价。二是推动高校建立开放评价机制。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应用研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加强开放、多元的国内外专家数据库建设和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技评价工作效率和开放程度。
2.完善高校学风建设机制。进一步明确高校的主体责任,引导高校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求,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一是在全省高校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二是推动高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制度、工作体系和监督机制建设,构建学风工作体系。三是继续推动高校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推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制度化、长效化。
3.切实加强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一是提高资金配置效率。进一步加强导向作用,在科研项目立项过程中,突出助优扶强,积极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使资金流向中青年科研骨干、优秀科研团队和符合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的项目。二是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继续坚持公开透明的申报、立项、评审和批准制度,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建立科研诚信“黑名单”制度,杜绝一题多报、重复资助等现象,把资金用到刀刃上。三是强化资金监管,配合审计厅对全省相关高校2012-2013年期间立项和结题的各类纵向、横向和学校自立的科研课题经费进行专项检查。
4.改革创新科研管理方式和科技激励制度。一是推进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逐步建立科研信息的管理和共享机制,实现项目实施过程及成果的动态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建立形成涵盖立项申报、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及推广应用的全方位管理体系;二是推动高校科技激励制度改革。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激励机制,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充分调动科技创新核心要素的积极性。
二、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创新质量
1.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抓住国家“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要契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一是深入推进“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协调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全面完成“985工程”三期建设任务,大力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启动实施“211工程”新一期建设计划。二是推动高校加快一流学科建设。通过加强指导,积极扶持,推动高校积极抢占先机,加快聚集优质学科资源,进一步凝练方向,突出优势特色,争创一流学科。三是切实加强“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的建设与管理。及时下拨2014年度省本级重点学科建设资金,并督促学校落实配套经费,夯实学科建设基础;继续对23个“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给予重点支持,突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四大功能,争取建设一批国际领先、国内一流、对区域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学科;进一步完善“湖南省重点学科网”,推动重点学科信息、资源和人才的共享,提高重点学科管理绩效和建设水平;完成省重点学科的中期检查工作,利用“湖南省高校重点学科网”平台,对各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中期任务完成情况、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学科大型仪器设备上网共享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重点学科中期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2.深入推进“2011计划”。一是加强已认定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推动中心按照“湖南急需、国内一流”的要求,有效聚集创新要素和资源,为国家重大需求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督促各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运行制度,建设成为创新特区、管理特区、人才特区、教学特区、资源特区。在加强建设与充分培育的基础上,按照择优择强的原则,遴选推荐优秀的省级中心申报第二批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二是遴选认定2014年度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强化“绩效认定”的导向,坚持以重大任务为引领,认定一批高起点、高水平、有特色、有实效的中心。三是研究制定《湖南省 “2011计划”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中心建设绩效,保障中心持续健康发展。
3.着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一是组织高校积极承担各类重大科研项目。支持高校教师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需求,立足科学发展前沿,申报国家和省自科、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重大项目,力争在若干关键领域取得标志性原创成果,提升我省高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和技术创新、技术支持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引导作用。组织做好立项工作,重点支持对国家和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重大理论和应用研究,引导高校科学围绕我省“四化两型”和富民强省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攻关。三是切实加强对在研项目的管理。组织开展2014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严把质量关,对到期未结题的科研项目做出处理,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三、推动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加大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争取和建设力度,力争实现新的突破,支持高校积极申报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承担国际合作任务,参与国际科技计划。二是切实加强省级创新平台建设。对建设期满的“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和“湖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组织检查验收,同时,启动新一批创新平台的遴选与建设。三是对在建的各类创新平台加强管理。引导各平台凝炼研究方向、形成研究合力,圆满完成立项建设任务。继续设置“创新平台开放基金项目”,支持高校创新平台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努力解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技术难题。
2.推动优秀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深入实施高校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一是继续实施“湖南省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对已立项的“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建设,遴选新一批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二是认真做好2014年度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完成2010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的结题验收工作,支持和鼓励各高校青年拔尖人才整合资源、形成团队,尽快脱颖而出,形成我省高校自主创新的核心力量。三是以“2011计划”、“湖南省重点学科网”使用管理、科技评价改革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对高校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四、促进高校产学研合作,突出经济社会服务成效
1.做好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工作。一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湖南省大学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二是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南大学科技产业园的建设工作,制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尽快启动科技产业园总部的实质性建设,协调解决建设发展的具体问题。
2.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加强“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培育一批高校产学研结合的亮点项目和品牌基地,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智力支撑,提升高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3.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创新。深入推进“市校产学研合作试点”,以“市校产学研合作产业化培育项目”为依托,推动高校紧密围绕我省和当地战略性新兴产业与优势支柱产业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探索市校产学研合作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着力完善和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整合创新资源,加强技术创新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和人才培育平台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水平。
4.规范校办科技产业发展。坚持“积极发展、规范管理、改革创新”,推动高校建立新型校办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严格管理高校产业活动和投资行为,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协调发展。
五、努力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1.加强湖南教育政务网信息建设。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与在线政务服务,实现处室工作动态实时更新,文件及时发布,咨询答疑及时回复,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与水平。
2.加强科研信息资源建设。积极推进科技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湖南高校大型仪器设备共用网”的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全省高校科技资源共建、共享、共用。
3.认真做好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全省科技、社科、产业三项统计和省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工作,认真做好各类科技成果的登记、鉴定及奖励申报等管理工作,认真完成上级及省里有关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和厅里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