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直属高校产业工作的通知
教技发〔2010〕1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巩固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推动高校产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2010年度直属高校产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接再厉,认真做好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扫尾工作
1. 在教育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特别是2009年各直属高校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进组建资产公司、经营性资产划转、全资企业改制、校级领导撤出在校企的不合规兼职、校企冠用校名清理整顿等五项工作任务,部属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除经我部批准的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等七所高校不组建资产公司外,其他68所学校全部组建了资产公司;68所组建资产公司的部属高校经营性资产总额约为330亿元,已划转入资产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为274亿元,划转比例为83%;2009年全年共有155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改制任务;106位校级领导在156家学校企业中的不合规兼职已全部撤出;各校对本校企业冠用校名问题都进行了清理和整顿,许多学校制定了企业冠用校名的相关制度或管理办法并认真执行。
今年,各校要在2009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扫尾工作,其中尤其要以经营性资产划转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两项任务为工作重点。各校可及时向我部反映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我部将进一步加大对以上工作的政策指导,密切跟踪各校工作动态,每半年对产业规模较大、工作进展特别缓慢的学校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同时,我部要求2009年度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学校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于每季度最后一周将规范化建设工作最新进展情况报送至我部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下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