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的设立
申请设立新的企业,申办单位应当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向资产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包含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发起单位、组织架构、注册资本、效益评估、风险因素等内容的论证报告。经资产公司初审后,报学校批准执行。
2、企业解散、撤资或合并
企业向资产公司提出解散、撤回投资或合并的书面申请。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先停止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并由资产公司成立清算组,负责提出人员安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未执行完毕合同处理方案等,并报学校批准执行。资产公司依法委托中介机构或学校审计处对被注销的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