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100号)》的要求,经个人申报、人事处初审、教师资格工作小组评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胡帅等10人申报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现将申报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11月7日前)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反馈给人事处。
人事处
2023年11月7日
附件:
表 申报2023年秋季批次高校教师资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