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及湖南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修订《华体会电竞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与评审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适用我校在编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 基本参评条件
第二条 凡申请学校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养、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能较好的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开拓创新和奉献精神。
第三条 凡申请学校各类各级专任技术职称者,应在学历和资历方面满足如下条件:申报正高职称应任副高职称满五年;申报副高职称应任中级职称满五年或获博士学位且任中级职称两年;申报中级职称应获博士学位或获硕士学位且任助教满两年。在职称评聘时,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申报副高须具有博士学位,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正高须具有博士学位。
第四条 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实验技术系列除外。
第五条 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省人社厅要求为准。
第六条 继续教育要求以省人社厅要求为准。
第七条 在年度考核方面,申报教授职称须任副高职称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须任中级职称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且任中级职称以来近两年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申报讲师(实验师)职务须硕士研究生毕业,任初级职务以来近两年年度考核均须合格及以上。
第八条 2022年以前,有国外留学访学三个月以上经历的教师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设置一定加分指标。2022年开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有三个月及以上国外留学访学经历(中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国历史、体育学、中国哲学等学科专业教师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要求出国经历)。
第三章 教育教学参评条件
第九条 申报教授连续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300学时及以上,申报副教授连续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300学时及以上,申报讲师连续两年年均教学工作量达280学时及以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双肩挑”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院(系、部)管理工作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64学时。
第十条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课程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标准及以上,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5%以上(包括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和督导评价)。
第十一条 申报讲师和副教授职称时,须担任过一年及以上的班主任或学生辅导员或实验室管理工作经历,且考核合格。
第四章 科研及成果业绩参评条件
第十二条 申报教授、副教授、讲师职称,其任现职以来,在专业理论水平、项目、论著和成果业绩等方面应具备相应条件(其中“其他成果业绩符合下列之一”部分2019年起开始实行)。见附表。
第五章 直聘与破格
第十三条 在本校获得教授评审授权后,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师,如果已符合上级或学校申报教授职称资格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走绿色通道,直接评聘教授。
1.理科类、工科类在《Nature》《Science》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社科类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或国家重点课题、省部级重大课题1项,且在学校认定的I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发表SCI一区论文2篇及以上或主持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或主持获省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
第十四条 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的教师,如果已符合上级或学校申报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称资格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走绿色通道,直接评聘副教授。
1.理科类、工科类在《Nature》《Science》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社科类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主持国家级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1项,且在学校认定的I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发表SCI一区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获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主持获省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第十五条 申报讲师(实验师)职称的教师,在符合上级或学校申报讲师(实验师)职称资格条件基础上,主持省级课题1项及以上,且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可走绿色通道,直接评聘讲师。
第十六条 如果申报人员不具有博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1.理科类、工科类在《Nature》《Science》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社科类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社科基金面上项目或青年项目或专项项目或科技部项目。
4.主持教育部、住建部、工信部、体育总局等部委的重点或重大项目。
5.主持获省部级成果三等奖及以上。
6.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1类论文或独立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或热点论文,发表的是社科1类论文,自科重点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论文。
7.《中国科学》《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及以上。
8.主持制订国家行业标准。
9.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
10.教师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比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教育部)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
11.教师本人获得全国性美展、设计类、体育等竞赛二等奖(指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住建部、全国文联、文化部、体育总局主办)。
第十七条 教学科研成果业绩特别优秀的教师任职年限差一年的情况下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具备以下条件:任现职以来课程教学考核必须有1次达到优秀等级,破格申报副教授须达到直聘副教授条件,破格申报教授须达到直聘教授条件。
第六章 推荐与评审原则
第十八条 职称申报评审将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逐渐相结合,实行按岗推荐、择优推荐。严格控制中级职称认定,除博士可以初次认定讲师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再参加中级职称的认定,均须参加中级职称的评审。
第十九条 辅助系列职称参照高校教师系列条件执行,严格控制申报。教务秘书原则上按辅系列职称申报,确实从事教学、科研达到了高教系列要求的,可申报高教系列。
第二十条 为鼓励辅导员向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辅导员职称评审单列。要求选择了专业技术岗位且承担教学任务,必须首先在高教系列申报。申报其他系列人员所报学科应与所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第二十一条 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与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专职教师首次只能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鼓励专职教师申报其他系列。凡未经学校推荐而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者,学校不予聘任。
第二十二条 转换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级别转评必须在相应的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且完成相应规定的工作职责,申报高一级职务在新岗位上的工作时间不低于正常申报年限的两年。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基本条件时,机关管理人员任现职以来在管理岗位年度考核至少1次优秀方可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只能申报其他辅系列,教学科研业绩达到高教系列评聘标准的管理人员可申报高教系列。学校两年申报1次,具备申请该专业技术岗位基础条件或相关岗位经历的管理人员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须提前1年向学校申报,经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组织审核,报学校研究同意转为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十四条 教务处的专业建设科、教学运行科、实践教学科,人事处的师资科/人才办公室,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的项目管理科、科技成果转化科、学科建设与学位办公室,此三处的七个科室负责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第二十五条 任现职以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或暂缓推荐、评审:①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及其他材料者,一经发现,推迟三年申报。②抄袭或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者,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推迟三年申报。③造成一次三级教学事故或受行政警告处分者推迟一年申报,造成一次二级教学事故或受到党内警告者推迟两年申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推迟三年申报。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按基本参评条件中年度考核相关要求条款执行。④凡参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当年未通过者,下次申报时必须有新的教育教学或科研成果,否则不予参评。
第七章 推荐与评审事项
第二十六条 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正高职称推荐,聚焦核心指标,依据《湖南城市学院职称评审量化加分细则》采取由学校考评专家综合考评、推荐;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副高职称推荐,体现核心,兼顾其他,依据《湖南城市学院职称评审量化加分细则》采取由学校考评专家综合考评、推荐;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推荐,教学科研并重,依据《湖南城市学院职称评审量化加分细则》采取由学校考评专家综合考评、推荐;
第二十七条 学科评议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供的代表作进行审读,全面了解作者的系列研究成果,客观评价其在理论、应用研究上的深度和广度,并做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结论。不予通过者不再列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参评对象。
第二十八条 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全面考察参评对象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等方面的情况,并做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结论。不予通过者,不再列入下一个评审环节的参评对象。
第二十九条 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评审工作由学校人才建设与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指导,职称改革工作小组组织协调。基本参评条件由职改办审核;教育教学参评条件及成果业绩中涉及的教学条款由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审核;科研及成果业绩参评条件由二级学院初审,科研处审核;涉及思想政治及班主任、辅导员等事项由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教学、科研成果业绩,以教务处、科研处的认定为准。
第三十条 从其他高校调入我校、符合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的教师,其外校的教学工作量可连续计算,但必须出具原工作学校教务部门关于教学工作量的书面证明,其在原单位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通过学校认定方有效。
第三十一条 参评之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老师必须承诺:从聘任之日开始,正高、副高任职资格人员最短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学校,首先支付违约金10万元,再按每提前一年支付补偿金2万元。否则,学校不予推荐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此前有与本规定冲突的地方,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不断地补充和完善。如果本规定低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应规定,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学校职称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华体会电竞
2017年6月28日
附件一:《华体会电竞职称评聘科研成果业绩表》
附件二:《华体会电竞职称评审量化加分细则》